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淅川法院开展“全国生态日”法治宣传活动

为积极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生态理念,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。8月15日,在第二个“全国生态日”当天,淅川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通过开展中心文化广场普法宣传、宋岗码头联合护水巡查等活动,积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,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丹江口水库资源及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。

淅川法院开展“全国生态日”法治宣传活动

在县中心文化广场上,干警们悬挂宣传横幅,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,向群众普及全国生态日、平安建设及保护绿色生态环境等相关知识,并结合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,耐心地为群众解答关于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,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,倡导群众保护绿色生态环境从我做起、从小做起,共同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。

淅川法院开展“全国生态日”法治宣传活动

在香花镇宋岗码头上,环境资源审判庭与县生态环境局、县检察院共同开展联合护水巡查活动。在巡查中,干警们乘船查看库区是否存在污染问题,就水质现状、库区环境卫生等问题进行了解并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。

淅川法院开展“全国生态日”法治宣传活动

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,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。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,绿水青山离不开法治护航。淅川法院将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司法职能作用,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,以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。(供稿:毕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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